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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于做好2016-2017学年目标管理第二阶段考核工作的通知

    发布日期:2017年07月19日 阅读:73次, 打印

    关于做好2016-2017学年目标管理第二阶段考核工作的通知

     

    校属各单位:

    根据《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2015-2016学年部门目标考核体系优化方案(试行)》(院人〔2015〕37号)文件的有关要求,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,现将2016-2017学年目标管理第二阶段考核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    第二阶段的考核工作主要是召开目标管理考核会议,分为两个考核小组同时进行,分别对行政部门和学院进行考核,考核工作拟在7月第一周进行。对行政部门的考核内容为部门重点指标和突破创新指标(总分占90%的权重),对学院的考核内容为突破创新指标(总分占10%的权重)。有关情况如下:

    一、行政单位考核主体及权重

    行政单位的考核主体由其他职能单位负责人、校领导和各专业学院代表(书记、副院长或办公室主任等)构成。

    其中,行政单位负责人评分占40%,校领导评分占30%,各专业学院代表评分占30%。

    考核形式为,学校统一考核会议,各考核主体参会,各行政单位在会上围绕《目标管理责任书》的部门重点指标和突破创新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述职(PPT),述职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,在此基础上,各考评主体完成打分工作,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办公室(人力资源处)负责发放考核表格及收集工作,并完成成绩汇总。

    二、学院考核主体及权重

    学院的考核主体由其他学院院长、校领导和相关职能处室代表(部门副职或主管)构成。

    其中,其他学院院长评分占40%,校领导评分占30%,各职能处室代表评分占30%。

    考核形式为,学校统一考核会议,各考核主体参会,各学院在会上围绕《目标管理责任书》上突破创新指标的完成情况(时间允许,也可汇报其他指标的完成情况)进行述职(PPT),述职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,在此基础上,各考评主体完成打分工作,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办公室(人力资源处)负责发放考核表格及收集工作,并完成成绩汇总。

    人力资源处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6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