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17年05月24日 阅读:2171次, 打印
关于提高兼职教师工资(课时费)标准的通知
校属各单位:
结合学校目前的发展状况以及现实中遇到的问题,有关部门会同讨论提出提高兼职教师工资(课时费)标准的方案,经理事长审批同意,学校决定于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对兼职教师工资(课时费)标准调整如下:
教授120元/课时,副教授100元/课时,博士研究生80元/课时,讲师80元/课时,硕士研究生60元/课时。
根据理事长批示,希望教务处和各专业学院加强对兼职教师的管理,人力资源处也准备在新学期适时修订《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》。
特此通知
人力资源处
2017年1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