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12年03月07日 阅读:1075次, 打印
一、职称外语考试级别/适用范围
以下是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级别划分及适用范围,请大家根据自己的职称英语要求选择报考。
序号 |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(专业) | 外语级别A | 外语级别B | 外语级别C | 英语类别 |
1 | 高等学校教师 | 教授、副教授 | 讲师;外语教师申报教授、副教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。 | 外语教师申报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。 | 综合类,或根据所从事专业对口报考理工、卫生类别。 |
2 | 自然科学研究 | 研究员、副研究员 | 助理研究员 | | 从事理工、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,应分别选择理工、卫生类别;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,应选择综合类别。 |
3 | 社会科学研究 | 研究员、副研究员 | 助理研究员 | | 综合类 |
4 | 卫生技术、计划生育技术 | 主任医(药、护、技)师、副主任医(药、护、技)师 | 县(含不设区的市,不含区)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副主任医(药、护、技)师;其他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主治(管)医(药、护、技)师。 | 在县市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主治(管)医(药、技、)师,及护师 | 卫生类 |
5 | 药品技术 | 主任药(中药、中药技)师、副主任药(中药、中药技)师;高级工程师 | 县(含不设区的市,不含区)及乡镇所属单位的药品技术人员申报副主任药(中药、中药技)师、高级工程师;其他单位的药品技术人员申报主管药(中药、中药技)师、工程师。 | 在县市及乡镇所属单位的药品技术人员申报主管药(中药、中药技)师、工程师。 | 从事药品检验专业技术工作的,应选择卫生类别;从事其他类药品技术工作的,应选择理工类别。 |
6 | 法医 | 主任法医师、副主任法医师 | 主检法医师 | | 卫生类 |
7 | 工程技术(高校工程、广播电视工程、质量专业、建设工程、水利工程、交通工程、地质勘查工程、环境保护工程、林业工程、冶金工程、黄金工程、水产工程、机械工程、纺织工程、化工工程、轻工工程、煤炭工程、民航工程、地震工程、气象工程) | 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、高级工程师 | 县(含不设区的市,不含区)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;其他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。 | 在县市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。 | 理工类 |
8 | 党校教师 | 教授、副教授 | 县(市、区)委党校申报高级讲师;设区的市委以上党校申报讲师;外语教师申报教授、副教授、高级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。 | 县(市、区)委党校申报讲师;外语教师申报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。 | 综合类,或根据所从事专业对口报考理工类别。 |
9 |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| | 高级讲师;外语教师申报高级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。 | 讲师;外语教师申报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。 | 综合类,或根据所从事专业对口报考理工、卫生类别。 |
10 | 技工学校教师 | | 高级讲师、高级实习指导教师;外语教师申报高级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。 | 讲师、一级实习指导教师;外语教师申报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。 | 综合类,或根据所从事专业对口报考理工、卫生类别。 |
11 | 实验技术 | | 高级实验师 | 实验师 | 从事理工、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,应分别选择理工、卫生类别应试;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,应选择综合类别。 |
12 | 翻译 | | 翻译人员申报译审、副译审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。 | 翻译人员申报翻译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。 | 综合类 |
13 | 农业 |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| 高级农艺师、高级畜牧师、高级兽医师、高级农业经济师 | 农艺师、畜牧师、兽医师 | 从事理工类专业技术工作的,应别选择理工类别;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,应选择综合类别。 |
14 | 经济 | | 高级经济师 | | 综合类 |
15 | 会计 | | 高级会计师 | | 综合类 |
16 | 审计 | | 高级审计师 | | 综合类 |
17 | 统计 | | 高级统计师 | | 综合类 |
18 | 体育教练员 | 国家级教练 | 高级教练员 | 教练 | 综合类 |
19 | 档案 | 研究馆员 | 副研究馆员 | 馆员 | 综合类 |
20 | 图书资料 | 研究馆员 | 副研究馆员 | 馆员 | 综合类 |
21 | 文物博物 | 研究馆员 | 副研究馆员 | 馆员 | 综合类 |
22 | 群众文化 | 研究馆员 | 副研究馆员 | 馆员 | 综合类 |
23 | 艺术 | 一级演员(西洋唱法的歌唱演员) | 二级演员(西洋唱法的歌唱演员) | 三级演员(西洋唱法的歌唱演员) | 综合类 |
24 | 美术 | 一级美术师 | 二级美术师 | 三级美术师 | 综合类 |
25 | 新闻 | 高级编辑、高级记者 | 主任编辑、主任记者 | 记者、编辑 | 综合类 |
26 | 出版 | 编审 | 副编审 | | 综合类 |
27 | 播音 | 播音指导 | 主任播音员 | 一级播音员 | 综合类 |
28 | 工艺美术 | | 高级工艺美术师 | 工艺美术师 | 综合类 |
29 | 律师 | 一级律师 | 二级律师 | 三级律师 | 综合类 |
30 | 公证员 | 一级公证员 | 二级公证员 | 三级公证员 | 综合类 |
二、报考类别的选择:
综合类,理工类,卫生类考试原则上没有严格的界限。综合类文章可以考到理工类去,理工类可以考到卫生类和综合类。三类考试之间没有严格界限区分。国家在每位考生评定职称的时候,到底要求是理工类成绩,卫生类成绩,基本上国家还没有明确规定。假如你评定主任医师,卫生类职称,你可以考综合类,也可以考卫生类。严格意义上没有很严格的要求。到底决定报综合类,理工类,还是卫生类,有两个依据。首先问一下自己单位的人,要评定职称要报什么类比较合适。如果单位没有明确要求和规定的话,可以根据自己的现实情况选择,如果工作中接触的文章都是理工类的文章,那就报理工类。假如接触的文章是社会类文章,那就报综合类。
三、免考规定
全国规定:
十类可免考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人员
1.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;
2.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,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;
3.出版过外文专著、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,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;
4.经审核确认,能力业绩突出、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;
5.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(经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,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)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;
6.在地市以下单位,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、林业、水利、采矿、测绘、勘探、铁路施工、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;
7.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;
8.从事具有中国特色、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、民族医药、工艺美术、古籍整理、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;
9.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,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;
10.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