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13年08月21日 阅读:422次, 打印
校属各单位:
对于拟申报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,要提出教学效果督导申请,各学院(部)签署意见后报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。各学院(部)要组织相近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2人听取申报人员的讲课情况,并对申报人员的教学情况提出督导评价意见,报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。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要安排教学督导员听取申报人员的讲课情况,并汇总学院听课人员的督导评价意见,做出学校的督导评价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