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12年03月08日 阅读:100次, 打印
1、人力资源处整理合同将到期的员工名单,制作《续签意见表》,并发至各单位;
2、各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及员工意愿,提出书面续签建议,并将填好的《续签意见表》交回人力资源处;
3、人力资源处汇总续签意见,制作《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》;
4、人力资源处向员工发出续签通知;向不续签的员工发出《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》。